为全面落实新时代治藏方略,实现甘孜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新龙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职位、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此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0人,其中:男性18人、女性2人。
(二)招聘范围:限新龙县户籍(2023年11月20日以前新龙县户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公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0日之后,2003年11月20日之前出生的人员,均含当日);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3cm及以上;体重要求:大于标准体重10%或小于标准体重20%为不合格,男性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 女性标准体重计算公式:(身高cm-100)×0.9(kg)-2.5(kg);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双眼校正后视力不低于4.8;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严重心脏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如故意隐瞒既往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工作疾病史,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11月20日之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录环节或不予录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基础;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收容教育、劳动教育、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涉赌等不良习气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的或因违纪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中有吸毒或者贩毒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加分条件:
1、英烈及功臣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折合后总成绩加3分;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
3、有公安机关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折合总成绩加1分(提供工资花名册和工作单位证明);
4、退伍军人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
5、见义勇为积极份子和先进个人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以县级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有效证明文件或颁发证书为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办理或认可,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加分在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和面试所有考试结束后在折合总成绩上加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龙县公安局政工科(县公安局八楼)
3、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蓝底照片5张(照片背后用铅笔备注本人姓名)。
4、资格审查:县公安局政工科工作人员根据考生现场提供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正式聘用前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5、职位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名额进行统筹。
6、考生需真实、准确填写《新龙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一式两份,现场签订承诺书,若因考生填写个人信息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生资格。
7、报名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按照标准缴纳考务费100元/人,现场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进入面试后考生需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机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结果为达标或未达标,未达标考生直接淘汰。
(一)笔试和计算机操作
笔试时间待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公安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内容为《word、excelc操作与应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公示
考生笔试和计算机基础操作成绩将于考试当日24:00以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采用合格制,考生需参加三项测试,凡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待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参加了笔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考生现场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为,男子组:1000米跑(标准4分25秒以内)、纵跳摸高(标准265CM以上)、4X10米往返跑(标准13秒10以内);女子组:800米跑(标准4分20秒以内)、4X10米往返跑(标准14秒10以内)、纵跳摸高(标准230CM以上)。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 4X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试由政工监督室负责监督,县公安局抽调15名人员组织实施。体能测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不得由他人替考,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成绩公示
考生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将于测试当日24:00以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三)面试
笔试和计算机测试结束后,从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两项成绩相加总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1: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待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县公安局18楼会议室
3、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成绩公示
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日24:00以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四)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项
成绩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将于面试当日24:00前在县城内广告栏及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
五、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计算机操作、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聘用名额数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计算机操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聘用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以体检结果为准的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对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五、政审
根据职位要求,按照考生折合后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政审人选,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综合总成绩,按照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在县城内广告栏、新龙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新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考试成绩、加分项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治审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年之内因辞退或辞职等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管理和使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八、福利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甘办发[2017]37号)执行。相关部门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其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按月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需24小时确保电话畅通,如因通讯方式变更的,应主动与县公安局政工科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0836-8122370
新龙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日
原标题:快来报名,新龙警队欢迎你!新龙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j2yDpYjuZG1dNtJjhp6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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